道路交通安全学校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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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7:13 大连日报 |
昨天,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学校成立,凡是机动车驾驶员有违法行为并不接受处罚的,将在道路交通安全学校学习“深造”5天。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有交通违法行为超过三个月或两次未接受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超过两年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失去驾驶资格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均要实施再教育。 教育内容主要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急救常识;驾驶人职业道德教育;驾驶人心理素质与交通安全;车辆日常维护及安全检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