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公布,下限调整为94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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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7:32 南京报业网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蔡晓芳 肖姗)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05年度,即下年度(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社会保险基数:市级和江宁区年缴费工资基数为18813元,参保企业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由4264元调整为4704元,下限由目前的853元调整为941元。基数的提高,意味着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同时参保市民的相关待遇也“水涨船高”。 社保月缴费基数下限941元根据昨天发布的《关于公布2005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市级和江宁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年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为18813元,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为4704元,下限为941元。在岗职工工资性收入高于上限、低于下限的,按照所在地区上下限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据介绍,截至昨天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38万,其中市本级参保人数120万。其中,按照目前的月缴费基数下限853元缴纳社保的职工、自由职业者有40多万人。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下限比本年度(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执行的标准高出了88元。这意味着按下限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每月个人将缴纳75.28元,比目前多7.04元;同时个人账户(缴费基数的11%进入个人账户)上每月将达103.51元。而按下限缴纳养老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参保人,下月起缴费额从188元调整为207元。 参加溧水县、高淳县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企业和职工年缴费工资基数分别调整为15519元、16962元,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分别是3880元、4241元,下限分别是776元、848元。参加原江浦县、六合县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企业和职工年缴费工资基数为16932元,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上限为4233元,下限847元。生育津贴、伤残待遇有相应变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基数的变化意味着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按新的基数缴纳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费,而职工个人的各项保障也随之加强。比如,个人账户积累增加,就是为参保职工将来享受的退休金“添砖加瓦”。 同时,从下月开始,生育保险待遇也有所增加。按照规定,参保职工顺产按4个月、难产按4.5个月的缴费工资享受生育津贴。因此,按下限缴纳社保的职工,下月起顺产、难产生育津贴相应提高为3764元和4234.5元。 工伤待遇方面,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按照规定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以一级伤残为例,工伤职工可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每月领取本人工资的90%,该工资的计算标准为职工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基数调高后,按下限缴费的职工今后享受的工伤待遇也相应增加。 (编辑 五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