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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险明起实施 女职工生孩不再需自掏腰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7:57 新华网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明天起,北京市女职工生孩子再也不用自己掏腰包了。《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下简称:生育险)从2月1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到6月1日出台《支付标准》,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它将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大险一起进入社会保障体系范畴,至此,五大社保北京全齐,社会保险体系初步完善。

  新法规规定:“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生育险的受益范围是有北京户口的女职工。北京市6月1日特别出台了相关《支付标准》,产妇最高可报销4000元。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据相关部门预测,北京市参保的育龄妇女约有108万人。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额或者参保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赵源)(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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