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专项监督检查疫苗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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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8:38 法制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开展一次疫苗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违规生产、经营疫苗和过期失效疫苗问题,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疫苗产品,就地封存,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严禁不合格的疫苗流入使用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疫苗经营的监督管理,凡是《药品经营许可证》未加注“疫苗”经营范围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严格执行《疫苗经营监督管理意见》规定的准入条件,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批准其开展疫苗经营业务;加强对疫苗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疫苗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储存、运输中冷链记录管理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企业立即整改,限期不改或达不到经营条件和要求的应取消其疫苗经营资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接种疫苗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质量的监督检查;使用单位要严格产品质量验收和登记制度,确保每批产品能追查到进货来源,不得重复使用;严禁质量不合格无菌注射器产品流入接种疫苗使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