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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食品安全法规明起实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8:47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朱文娟 陈轶珺)

  从明天起,一批有关食品安全的新法规政策将实施,市民又多了些自我保护的“武器”。

  “新十类”实行QS认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10类食品的违法企业将严肃查处。这10类食品是: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此次实施QS的10类食品,是继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老5类”食品实施QS后,第二批纳入的食品,称为“新10类”。

  不得向未成年人卖酒《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对酒类商品零售范围、经营资质、质量控制等作了规定,对酒类商品零售场所提出了符合食品卫生管理和建筑防火设计等卫生规范,并要求酒类商品不得与有毒、有害、腐蚀性的商品进行同柜台展示或混放。

  溴酸钾禁作面粉处理剂由于近日卫生部发出公告,溴酸钾可能致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停止使用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的通知》,明天起,溴酸钾将被禁止作为面粉处理剂使用。

  保健食品不得“吹牛”《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对卫生部批准的现有批号,国家药监局将重新登记审核,以往两种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及“国食健字”将被统一规范为“国食健字”。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可标示保健功能,而食品的标签不得标示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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