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香港居民在我市申领个体工商执照(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8: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
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允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由经营所在地的工商部门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予以登记。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只要出示相关身份证明,便可以像内地居民一样申请成为工商户了。 刘先生在浙江从事商业活动已有7年,到宁波也有一年时间了。此次他将在海田果品交易市场内经营台湾水果的零售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