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条例》座谈会昨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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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8:5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沈朝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就如何贯彻该条例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孝杰、丁阿运,副市长陈炳水参加了座谈会。 据了解,《条例》明确了沿象山港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政府部门在保护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中的职责,在污染防治、渔业资源保护、生态保护和相关法律责任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保护好象山港优良的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