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明起10类食品要亮“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9:0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王岚通讯员钟狄阳)市质监局昨天对2005年7月1日后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据悉,10类食品是自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

  根据部署,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各级质监部门将对超市、商场10类食品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经销企业按规定销售。9月1日起,质监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的10类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对7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从2005年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该10类食品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据介绍,我市共有纳入市场准入管理范围的10类食品生产企业220家。截至目前,已取得QS认证的67家,还有88家已审报取证,正等待受理结果。其他占总数3成的相关企业尚未申报取证。对现在掌握的未提出申请的企业,质监部门将逐个检查核实,没有取证的,将责令其停止生产。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头文字D》
网络窜红女名人
2005年高考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
中海油购石油公司
理性购车完全手册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秦腔》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