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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对美国华人弊大于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9:06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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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双重国籍问题,中国国务院侨办主任陈玉杰日前作了明确宣示,将不采取,并阐明了理由。其中提到:“往往只有欧美华人才会要求双重国籍”。其实,欧美华人也不都要求双重国籍。依笔者之见,双重国籍对美国华人是“弊大于利”。

  东南亚各国,华裔在全国人口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有的国家华裔甚至超过人口50%;同时,华裔掌握着很大经济实力。如果实行双重国籍,将使这些国家的独立和安全感受到巨大压力,必然影响这些国家同中国的友谊,也使当地华人华侨处于不被信任的艰难处境。所以,双重国籍绝不可行。

  华裔在美国是少之又少的少数族裔,占美国人口不到2%,是否可以实行双重国籍呢?需要全面衡量利弊:

  “利”,主要有二:

  一,满足思想感情的要求。许多华人及其后代,热爱中国和中华民族,在思想感情上难舍难离。要求实行双重国籍,便于随时来往美中两国之间,探亲访友,祭奠祖先,看望故土家园。

  二,便于做生意和留学进修,增进美中两国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这对美国和中国都有好处。

  “弊”,也主要有二:

  一,带来政治难题。我们的时代还存在国家与民族的差别,距离世界大同十分遥远。国家与国家之间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差异矛盾。拿美中两个大国来说,共同利益大于矛盾分歧,决定了美中之间友好与合作是主流,而且这股主流将越来越壮大;但是,不能否认,两国之间也始终存在分歧、摩擦,有时甚至会发生某种程度难以协调的利益冲突。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具有双重国籍的人究竟站在那一边?本身处境就变得十分困难。同时,两国政府对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如何对待,是信任还是不信任?也发生困难。

  二,带来法律难题。不同国家法律制度不同。美中两国因为政治和社会制度不同,法律差别更大。实行双重国籍,将使执法发生困难和混乱。对个人来说,奉公守法的人们需要熟悉和遵守两个国家的法律,增加许多负担;而极少数不良分子,则可能利用双重国籍身份钻两国法律之间的“空子”。对两国政府来说,在执法时,遇到双重国籍的人,是按本国人对待还是按外国人对待,也会有许多麻烦和难题。

  利弊两方面比较,还有一个重大区别:“利”的方面是可以找到代替和补救的办法。爱母国爱家乡,不是非保留中国国籍不可。杨振宁、李政道和许多杰出的美籍华人就是榜样。要方便美籍华人经常出入中国,探亲旅游,进行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甚至在美中两国之间轮流居住,可以找到多种办法。例如发放“中国绿卡”;发放长期多次往返签证等,不是非实行双重国籍不可。至于“弊”的方面,如果因为实行双重国籍,招致美国政府和其他族裔对华裔不信任,那末麻烦和“后遗症”就大了,而且无法补救。

  文章来源:美国侨报 作者:洪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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