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费公示进社区试点下月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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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9:26 南方日报 |
价费公示进社区试点下月进行 力争用半年时间在全市实施 本报讯(记者/周智琛通讯员/罗德泉 叶慧敏)笔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该局将于7月分别在莞城区选择1个社区、在东城区选择1个住宅小区,作为社区价费公示和住宅小区价费公示的试点,8月向全市全面铺开,力争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价费公示进社区目标,进一步规范社区价格收费行为,提高社区价格收费透明度。 据了解,这次价费公示进社区活动是以“城市社区”为单位,主要分为社区公示和住宅小区公示两大类。其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列入社区公示的范围。即社区公示的内容包括: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如水、电、管道燃气、停车、电信、有线电视、物业服务、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劳动部门和社区居委会代收项目等。住宅小区公示的内容包括: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小区停车费;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由业主自愿选择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收费项目;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等。各社区可通过采用公示牌、《收费手册》、《收费价目表》、电子屏幕或电子触摸设备等形式,清楚列明有关公示内容的具体价格或收费项目、计算单位、价格水平或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范围、定价形式、定价或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取对象、价格举报电话等。市物价局将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并标示“东莞市物价局监制”字样。 为使这次价费公示进社区活动顺利进行,将采取两项相应的保障措施。一是由市物价局负责镇区物价助理、社区义务价格监督联络员两级价格监管服务网络的管理工作,并对他们进行上岗前及相关价格法律政策知识的培训,努力发挥他们的作用;二是通过设置价格宣传栏、印发居民缴费指南、发放价格知识问答手册、公布价格网站、开展社区价格政策咨询和宣传等形式,将价格法规政策送进社区、送给居民,为他们答疑、排忧和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