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企业早期退休人员住院另有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9:26 南方日报

  本报讯昨天,笔者从肇庆市社会劳动保障局获悉,该市决定从7月1日开始,对1993年12月31日前企业退休,月养老金(含各项补贴)低于上年度全市地方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并已纳入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按其当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起付标准的20%给予补助。

  按照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6月6日市劳动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设立企业早期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补助的通知》,决定设立企业早期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补助,适当减轻企业早期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负担。

  根据规定,此次医疗补助办法是上述对象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按其当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起付标准的20%给予补助,由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结算医疗费后,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入其本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经批准转统筹区外就诊或异地就医的,依照通知规定规定执行。当次住院的实际起付标准,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另外,现已住院的1993年12月31日前企业退休,月养老金(含各项补贴)低于上年度该市地方企业职工,市直凡出院时间在7月1日以后(含当日)的,按其当次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起付标准的20%给予补助,各县(市)区根据市直进展情况,在条件成熟时逐步推行。

  谢辉 郑君 王叶英 徐红笑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头文字D》
网络窜红女名人
2005年高考
安徽甲肝疫苗事件
中海油购石油公司
理性购车完全手册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秦腔》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