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家医疗机构擅自发布广告被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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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9:33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省市卫生部门对外通报了部分医疗机构未经过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情况,并表示,今后要把已经审批的医疗广告样本在网络上公示。此次通报包括福州白湖亭医院等25家医疗机构。 据了解,这次被处罚的医疗机构有两大类,一类是未经过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另一类是擅自变更《医疗广告证明》内容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省卫生厅在通报中要求,这些医院从即日起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并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关于对医疗机构执业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的暂行规定”给予记分处理,整改半年后才能申请《医疗广告证明》。 这些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是: 1.福州白湖亭医院;2.福州华锋综合门诊部;3.福州华榕门诊部;4.福州富华门诊部;5.省中医药研究中西医综合门诊部;6.福州三先门诊部;7.福州福怡门诊部;8.福州东方诊所;9.福州蓝天门诊部;10.福州西红综合门诊部;11.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12.漳州市康复医院;13.漳州金锋医院;14.泉州丰泽东胡医院;15.泉州市中医院;16.泉州东大整形门诊部;17.泉州建民门诊部;18.丰泽红十字医院;19.泉州市计生站生殖保健门诊部;20.泉州博爱综合门诊部;21.泉州华康门诊部;22.泉州丰泽同济综合门诊部;23.惠安惠兴医院;24.泉州军供站八一门诊部;25.三明中山门诊部。(来源:陈懿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