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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金建大厦”首批执行款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9: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旦 通讯员穗法宣)原广州“金建大厦”烂尾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这桩牵涉诸多大小业主,前后耗时达7年以上的“烂尾楼”系列案的债权人昨天在广州中院领取到第一批执行款。广州中院执行局透露,这是广州第一桩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烂尾楼”案件,它在已经或者正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烂尾楼”问题的案件中立案最早,研究的时间最早,耗费的时间也最长。

  “金建大厦”(金建国际商贸大厦)位于广州市白云路111号,由广东金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原设计为29层商住楼,总建筑面积3167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七层)。在大厦建设到第七层时,开发商广东金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老板突然“玩失踪”,至今下落不明,“金建大厦”在建工程从此“烂尾”。

  申报债权总额5亿多元人民币

  1998年2月10日,广州中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对广州三新实业总公司、惠州华能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申请执行广东金建房地产有限公司预售商品房纠纷立案执行,并于同年4月22日依法查封了“金建大厦”。随后,广州中院依法对“金建大厦”进行公开拍卖,广东金建房地产公司的债权人之一、广东鸿大集团有限公司以8000万元人民币竞得。据广州中院执行局介绍,依据拍卖成交合同的约定,鸿大集团公司应于2000年7月26日付清全部款项,但由于拍卖后鸿大集团公司迟迟未交清拍卖款项,分配因此一直拖延。其间,不断有债权人要求参与分配,申请债权金额现已大大超过了拍卖金额。据介绍,“金建大厦”拍卖共涉及约180件执行案件的分配,申报债权总额为5亿多元人民币(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款,返还购房款,建筑工程款,抵押债权和一般债权),但拍卖所得总计可用于分配的款项为5900多万元,本次参与分配的债权金额共计4亿多元,受偿比例为13.83%。上述债权中有1.2多亿元债权尚在审理中,广州中院因此预留了1700多万作为该批债权的执行款。

  据介绍,广州目前已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烂尾楼”包括“宝华大厦”、“置晖广场”、“亿安广场”、“福鑫大厦”等。(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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