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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天地游玩丢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9: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珠海讯

  (记者王锋)很多商场设有儿童天地。近日,珠海市民何女士去逛商场,而她的先生和女儿在商场的儿童天地游玩,等他们出来时,她先生的新皮鞋不见了。何女士要求商场赔偿,商场表示没有责任,只能“出于道义”退还她们当天消费的33元钱。律师表示,商场应该赔偿鞋子。

  游玩时新鞋被人穿走

  前日,何女士告诉记者,刚过去的星期天,她全家人一起到珠海某大型百货公司逛街,她让老公带女儿在二楼的儿童天地玩,自己逛商场。在商场工作人员的要求下,她老公和孩子都把鞋脱了放在门口一个鞋柜里,然后进入儿童天地。等他们出来时,她老公原来放在鞋柜中、刚买没几天的皮鞋不翼而飞,那双皮鞋价值116元,鞋柜中只剩下一双陈旧的男式皮鞋。

  商场称无保管鞋子服务

  事后,何女士要求商场赔偿。但商场方表示,责任不在他们,“我们并不提供保管鞋子的服务,鞋子丢了,我们没有责任。”商场同时表示,出于道义,可以免去何女士一家人当天在儿童天地的消费33元。

  律师:商场应当赔偿

  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珠海集大成律师事务所郭律师认为,何女士的老公购票进入儿童天地,就和商场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他认为,“商场要求消费者脱鞋,当然应该保证消费者鞋子不丢失。出于对商场保管能力的信任,消费者将自己的财物置于管理之外;商场保管不力,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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