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瓶装新酒”走私偷税34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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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9: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刘旦通讯员穗法宣)广东普宁人李逸鹏及香港人蔡明威特大商业瞒骗走私案近日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采用“旧瓶装新酒”手法疯狂走私,偷逃税款3400万元的15名走私分子分别获刑,李逸鹏和蔡明威分别被判刑14年和8年。 据指控,李逸鹏等15人通过“洗单”、“洗货”、“洗公司”等瞒骗手法,伪报品名、瞒报数量、低报价格,大肆逃证、逃税,走私进口各种机械设备,偷逃巨额税款。2003年1月15日广州海关在广州市沙河沙太路一货运停车场,发现了两辆被丢弃的香港货柜车,柜内装载有全新机械设备和零部件一批,货物价值人民币1394万元,而海关接到的报关单为总价仅21万元港币的“旧打稿机”、“旧平面磨床”一批,两者价格相差70倍,偷逃关税达到230多万元。 随着海关调查的深入,一个隐藏在案件背后的商业瞒骗走私网络逐渐呈现出来。伪报品名、制作假单证、拆卸铭牌、洗单、洗货、运输、包税报关、发运全国各地……一个特大的商业瞒骗走私案由此浮出水面。(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