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日之前上牌的机动车车主注意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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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09: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陈翔 通讯员潘启兴、交宣)广州市车管所特别提醒有关机动车车主:2001年10月1日之前上牌的机动车是未领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尚未办理补领的车主,请于今年10月1日前办理补领手续。 据介绍,在2001年10月1日之前上牌的机动车,至今仍有部分车主未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手续。今年1月份车管部门正式启用全国统一车管软件后,新计算机系统对车管业务办理程序的规定非常严格,对未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数据不齐全的车辆将会影响其正常办理车管业务。 广州市区(旧八区)机动车到广州市车管所(天河区岑村教考场内)、白云分所(机场路888号)、黄埔分所(黄埔区茅岗路989号)、芳村分所(芳村区龙溪大道中)、东山分所(天河路33号之四)办理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和从化市的机动车到所属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办理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 办理手续: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开车到机动车检测站验车采集车辆数据,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后,到上述车管所或车管分所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 有关便民措施:全市机动车检测站为车主提供方便,决定在今年10月1日前周六、日不休息,专门开放为车主办理机动车数据采集工作;车主到车管所办理申请后,可以委托邮政快递,将“机动车登记证书”邮寄给自己。如有疑问,请打车管所业务咨询电话:83115303、83115328。(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