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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前无证车主须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0:13 金羊网-新快报

  截止时间:10月1日

  无此证将不能办理车管业务新快报讯 (记者 牟晓翼通讯员潘启兴)按照车辆管理旧规定,2001年10月1日之前上牌的机动车是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然而车管所今年1月更换新系统后,这个证书变成办理业务的必需品。车管部门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请所有未补办该证书的车主,于今年10月1日前到车管所补办。据介绍,2001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机动车(主要是汽车类),上牌时并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当年10月1日后实行了新规定,新上牌车主均可领到该证书。今年1月份广州车管部门正式启用全国统一车管软件后,新计算机系统对车管业务办理程序的规定非常严格,所有未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数据不齐全的车辆不能正常办理车管业务。因此,车管所呼吁机动车所有人凡是未领取该证书的,必须于今年10月1日前到车管所补领。据了解,尚未补办的车主人数正在进一步统计中。办理地址:广州市区(旧八区)机动车到广州市车管总所(天河区岑村教考场内)、白云分所(机场路888号广东省汽车市场内)、黄埔分所(黄埔区茅岗路989号)、芳村分所(芳村区龙溪大道中)、东山分所(天河路33号之四)办理手续,两区两市机动车到所属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办理手续。办理手续: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开车到机动车检测站验车采集车辆数据,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后,到上述车管所或车管分所办理手续。便民措施: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在今年10月1日前周六、日不休息,专门开放为车主办理机动车数据采集工作;车主到车管所办理申请后,可以委托邮政快递,将《机动车登记证书》邮寄给自己。如有疑问,请打车管所业务咨询电话:83115303、83115328(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穗风/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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