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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版华仔身价暴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0:47 兰州晨报

  被媒体称为“翻版刘德华”的歌手杜亦衡(逗逗)自和炒作大王邓建国沾上边后,新闻曝光率便一路飙升。新闻多了,难道就意味着身价也要水涨船高?

  28日,一家江苏服饰公司提出质疑:明星的身价到底由谁来定?一个只因长相神似著名演员的人,难道就可以漫天要价?质疑:百万身价如何定?

  据这家服饰公司的负责人介绍,他们公司在年初有一批运动休闲服饰上市,想找一个适合他们产品的影视明星做形象代言人,但大腕开的代言费都是天价,公司便另寻合适演员,发现最近曝光率极高的歌手逗逗极符合公司的产品形象,而且他与刘德华极像,甚至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于是便与他所在的广东巨星影视公司洽谈业务,谁知对方却称,找逗逗作代言没问题,但他两年的广告佣金必须在100万元以上,否则免谈。

  这位服饰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提出疑义:“对于广东巨星公司提出的这个价钱,我们很难接受,实在不明白明星的身价到底是怎么定的?难道只因长得相似,就可以成为赚钱的资本?这是不是巨星公司在瞎要钱?”解答:他的潜质和曝光率

  针对此事,记者拨通了广东巨星公司董事长邓建国的电话,这位娱乐圈老江湖对此给予了两种解答:“第一,福布斯榜曾说过,艺人的身价就是根据新闻的曝光率来定的,新闻曝光率越强的艺人,他的身价极有可能越高,而现在逗逗一个月的新闻量在网上就能达到2000多条;第二:我们定的100万身价也是合情合理的,他是一个优秀的歌手和演员,不仅仅是他的外表和刘德华相似,最主要的是他的潜质,公司一年为他在制作、包装、宣传等费用上就已超过了几百万,所以真的不足为过。说句实话,就算是有些公司拿1000万出来请刘德华来作代言,刘德华也不可能来啊!无论从逗逗的外表还是气质都是相似的。”据《杭州晚报》(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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