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消费遇怪事:“拉舍尔”洗丢了还收“洗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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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1:42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拉舍尔’洗丢了还要洗熨费!”近日,市民陈女士来电反映这样一宗消费怪事,并对洗熨点经营者收了她15元洗熨费感到疑惑。 据陈女士称,5月17日上午她把家里一条4公斤重的“拉舍尔”送到玫瑰街一干洗中心干洗,三天后取货时发现“拉舍尔”洗不干净,遂要求店方重洗。但两天后再次取货时店方经营者却称尚未洗好,经再三追问,对方才承认“拉舍尔”可能在工厂洗熨时丢了,并提供电话让陈女士找工厂林经理联系。据称,林经理在电话中说此事他们正在调查,若真的洗丢了客户的“拉舍尔”,他们会赔偿,但此过程需要1个月时间。 陈女士称,大约6月23日左右,林经理通过玫瑰街洗熨点拿了两条“拉舍尔”让她辨认,但都不是她的。经过再三协商,林经理代表工厂决定赔给她150元。6月27日下午,陈女士到该洗熨点拿赔款时,却被洗熨点扣掉了15元“洗熨费”,陈女士对此感到十分意外。 28日下午,记者向玫瑰街洗熨店了解情况,该店经营者称他们收取“洗熨费”是天经地义的,属合理收费,因为丢失了陈女士的“拉舍尔”是工厂的事,与该店无关。而陈女士到该店办理该笔干洗业务时也未交费,所以他们在转交工厂的赔付款时扣除她应交付的15元洗熨费。记者就此又再致电工厂林经理,林经理称他们已赔付陈女士150元,至于洗熨店怎么从中扣钱,他并不清楚。不过,经理也称该洗熨店收取该笔“洗熨费”行为欠妥。(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