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规范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向区县统筹过渡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1:42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魏盼生)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市人大代表根据日前视察我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情况后指出,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争取早日过渡到区县统筹模式。 据悉,去年以来,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的举办模式和统筹层次有了明显提高,从原来的村办、村镇联办过渡到镇办的模式。去年11月12日在广州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后,我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精神,取得明显效果。从今年起,我市已有龙湖、金平、濠江和南澳4个区县实施了区县办区县统筹的模式,澄海、潮阳、潮南3个区也实施了区办镇(街道)统筹的模式。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的形式虽然有所提高,但对照中央和省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市人大代表指出,区县统筹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制度形式,有利于资金监管、规范制度和信息化管理,是规范合作医疗的有效形式。要通过实行区县统筹,规范和统一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形式。暂未实行区县统筹的,除要管好合作医疗基金,做好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确保基金的安全和使用外,还要创造条件,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逐步向区县统筹过渡,增强抗风险和监管能力。据悉,我市有关区县正在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过渡到区县办区县统筹的制度模式。(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