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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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1:44 信息时报 |
昨天,广州市交警部门提醒“没证”的机动车所有人(主要是汽车类)于今年10月1日前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手续。原来,广州2001年10月1日前上牌的机动车未领有“机动车登记证书”,现在仍有部分车主没有补办。由于今年1月份车管部门启用全国统一车管软件,新计算机系统对车管业务办理程序非常严格,未领证或数据不齐全的车辆办理车管业务将受到影响。 便民措施: 今年10月1日前,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双休日照常为车主办理机动车数据采集工作;车主到车管所办理申请后,可以委托邮政快递邮寄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开车到机动车检测站验车采集车辆数据,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后,到车管所或车管分所办理补领手续。 地址: 广州市区(旧八区)机动车到广州市车管总所(天河区岑村教考场内)、白云分所(机场路888号广东省汽车市场内)、黄埔分所(黄埔区茅岗路989号)、芳村分所(芳村区龙溪大道中)、东山分所(天河路33号之四)办理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两区两市机动车到所属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办理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手续。时报记者何雪华通讯员潘启兴(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