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与职能部门的“诺斯悖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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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2:22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东方愚 审计长李金华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所作的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依然触目惊心──10户央企原领导任期内由于决策失误损失145亿元,水利建设资金中滞留及违规资金近49亿元,2003年18所中央部属高校违规收费8.68亿元,10家医院收取各类折扣、回扣等约3亿元(昨日本报第12、13版)…… 年年审计,年年触目惊心。而“上榜”的当事部门面对记者采访时,话语也是极其含混晦涩———卫生部称已对“问题医院”进行了“期限整改”,水利部称主要存在“五个原因”,教育部称正在对高校违规收费问题“抓紧研究”(昨日新华网),至于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公众不一定有机会知情。笔者认为,审计报告不是“数字噱头”,也不是当事者“打马虎眼”的工具,必须谨防职能部门陷入“诺斯悖论”的暗流当中。 “诺斯悖论”是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个术语,意指政府部门本来应该提供公共物品,提供的却有可能是公共灾祸。经济学家认为,由于政治和法律上的惟一性,政府部门的自然垄断特性一旦走向反面,后果不堪设想。政府部门可能打着提供社会公共物品的招牌,为政府的利益而损害社会的利益,为自己的利益而侵犯他人的利益,却很难受到有效的约束。 除了“××亿”的数字灾祸之外,职能部门对社会利益的侵蚀,至少还表现在以下三方面。首先是“挤出效应”。职能部门利用其职能地位,在竞标、投资等方面都挤占着民间力量的空间。其次是资源浪费问题。比如巨额水利建设资金被滞留、挤占与挪用,使得一些水利项目一拖再拖,甚至成为“空架子”。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制度的扭曲。骗取中央财政资金屡屡得逞、“化整为零”违规盖楼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其实并不是孤立的。每起事件的背后都有着一个由多个行政主体组成的利益链条,当“协同牟利”成为一种惯常手法时,政府部门提供公共物品的制度安排便面临南辕北辙的危险。 针对如今审计报告爆出的职能部门严重的违规行为,有学者认为,遏制此类经济犯罪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内部管理。笔者实在不敢苟同。笔者认为,使职能部门走出“诺斯悖论”的有效途径,依然是类似严格审计一类的“铁面之举”,以及用法律手段严惩当事人的“拳头行动”。 经济学家盛洪说,只要不提供公共物品,一个政府机构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如果它反而制造公共灾祸,那它必定是我们社会应该摆脱的沉重的负担。透视李金华的一纸审计报告,我们不无担忧,但依然充满期待。笔者希冀“铁面之举”、“拳头行动”能有效驯服职能部门的“霸王气概”,当然如果其有意识地自发进行内部规范管理与肃清,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