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背后的神学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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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2:22 人民网 |
某杂志刊登了《“敬畏自然”争论中的伦理学问题》,从生态伦理学的角度为“敬畏自然”辩护,给我们提供了剖析“敬畏论”理论基础的一个简约文本。 按照此文的说法,伦理学是一门哲学分支;而按照罗素的说法,哲学又是处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伦理学乃至元伦理学都有很多流派,而且和哲学一样,在这些流派之间不存在公认的评价准则。关于伦理学派的分类方法众说纷纭,在此我们可用这种方法在神学与科学之间建立一个“连续谱”,将各个伦理学派向神学—科学坐标轴上作投影,就可以知道它们在连续谱上的位置靠近哪一端。为此我们提出一个伦理学家们很少给以重视但又带有根本性的问题:道德为什么存在?或曰道德的目的是什么? 偏向神学的伦理学认为,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道德的目的在于增加人性中天使的成分(神性特征),减少人性中的兽性(生物学特征),使人更接近神。因此道德本身可以成为终极目的,道德应该是具有超越性的,道德需要与本能作对并战而胜之。持此态度的伦理学家必然认为道德多多益善,道德越拔高越好,道德的根本目的就是不断带领人们一步一步地上层次,最后达到完全的神性,彻底脱离兽性。 偏向科学的伦理学认为,人是生物进化的产物,是社会性的动物。一般社会性动物(蜜蜂、蚂蚁、狼……)的社会行为准则是刻印在基因中与生俱来的,而人却是高度文化依存的,社会结构的创新与变化层出不穷,基因进化的速度远远不能跟踪,所以需要文化中的道德与法实现对社会的支持。道德与法都是维持社会运行的“必要恶”,是手段而非目的。一个国家不能没有税收,但是税收绝不是多多益善;一个社会不能没有道德,但是道德也绝不是越多越拔高越好。道德只有在社会受益大于成本时才是合理的。伦理学的一个最重要却往往被伦理学家所忽视的任务,就是审视和反思道德规范,提防制造“大罪恶、大残忍”的“真有道德理想”的“道德家”降世,阻止这些“道德家”引发像饥荒、瘟疫、战争一样的人间浩劫。 “敬畏”是典型的面对神灵的态度,鼓吹“敬畏”只能依赖神学伦理。西方世界宗教兴旺发达,伦理学受神学的影响自然较深。生态伦理学无论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浅生态学还是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深生态学,都有其深厚的神学背景:浅生态学认为人是上帝特殊制造出来管理自然的,而深生态学则把其他生物乃至生态系统本身加以神化,赋予其自身价值和目的。“价值”是有评价能力的认知主体对客观事物进行评价的结果,“目的”是有意识的认知主体在行为之前对行为结果的预测,如果不对“自然”进行神化,自然本身并不具备获得“价值”和“目的”的能力。 中国文化传统不语怪力乱神,中文“伦理”的“伦”字的本意就是人际关系,伦理也就是人际关系之理,与神无涉。中国伦理的核心“仁”就是两个人,自始至终就是人际关系,无须扩大,也不会缩小。“女子”与“小人”虽然“难养”,却从来也不在“道德考虑的范围”之外。仅仅从定义出发,也可以知道从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看来,“伦理学中道德共同体的范围按这样的顺序扩大:自我—家庭—部落—国家—种族—人类—动物—植物—生命—岩石(无机物)—生态系统—星球。”之说确实是滑稽可笑的。刘华杰也意识到这一点,赶快来个“此地无银三百两”,声称“这种思考并不可笑”。但是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对于这等装神弄鬼兴妖作怪的家伙早已准备了现成的破解之术:只要去掉“敬畏”之心,拿一盆污鸡狗血或是屎汤子兜头泼上去,多么道貌岸然的巫婆神汉都难逃“可笑”的下场。中国古代也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说法,但说的是个人在社会中影响力的扩大,而不是“道德共同体的范围”的扩大。圣人即使达到了“平天下”的境界,也不会去研究对猪的道德问题,君子远庖厨,如何杀猪的事仍然由小人去决定。 无论古今中外,伴随着社会发展的都不是道德的扩大和提升,反倒是礼乐崩坏的过程。“江河日下,人心不古”成了每一代人的共同叹息,“新儒学”扶不起被推倒的孔家店,西方的神学伦理也在世俗风潮中不断侵蚀崩塌。“现在反对自然拥有权利的人并不比当年反对黑奴拥有权利的人态度更激烈。”这是因为自然权利论是如此荒唐,以至于认真看待它都是对人类智力的侮辱,人们更直接的反应是嗤之以鼻。 在科学昌明的今天,神学伦理也难以免俗,有时会尝试寻求科学的支持:“随着人们对生命的本质的认识的深入,随着生态学所揭示的生命系统的相互联系的复杂性增加,我们似乎没有理由相信人类中心论所划定的道德界线是凝固不变的。”我们将饶有兴趣地期待着对混沌分形等复杂性研究造诣颇深的北京大学哲学系刘华杰副教授为我们阐述生命系统的复杂性如何产生更深入的生命本质,使得自然生态一跃而成为能够行使“权利”的认知主体。但在这个飞跃完成之前,“似乎没有理由”的事情仍然有其确凿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迄今为止声称“自然权利”的人没有一个不是靠情绪化的比喻和编造神话完成这个飞跃的。 神学伦理在无神论者面前不能成“理”,做不到以理服人就想乞灵于以情动人。但宣布“情感比认知更重要”的害处是等于公开宣布自己在说理方面已经完全失败。就在前不久,刘华杰还声称,对于伦理主体的“扩展”“想不通的人很多,我本人也没有完全想通。”“我从来都认为,这里面并没有严格的证明,其中相当程度上借用了、诉诸了情感、类比等。”大概又经过了一次版本升级,如今刘华杰已经完全认同了用诉诸情感代替理性思考的方法论。这种“不讲理主义”当然不是什么新鲜货色,文革时期那个臭名昭著的反动对联就是靠诉诸情感推广到话语霸权的地位,进而成为大规模迫害理论根据的。那时刘华杰还在襁褓之中不会记得,但是汲取父辈的惨痛经验还是必要的。 神学伦理需要造神,在这里刘华杰们也把卡逊变成了神灵:卡逊的一切都天然正确,所有与之不同的意见必定邪恶。然而,事实证明我们至今离不开杀虫剂,“禁止杀虫剂会带来饥荒、疾病。”的说法并无不妥。即使转基因抗虫作物可以减少农药的用量,遇到登革热、疟疾、蝗灾,杀虫剂仍然是人类生存的保障。 造神的目的不外乎行骗。只要对比一下这些“伦理学家”的言论和行动,就可以处处看到一个“伪”字。对他人传播“愚昧的权利”,自己却不愿意行使这个权利,甚至反其道而行之,上赶着“被愚昧”,连博士学位都要双料的。对别人宣传年薪600元人民币就可以“日日欢歌”,自己拿着高出几十上百倍的副教授工资,却偏偏不肯“日日欢歌”,反倒牢骚满腹,抱怨“在高校里,单靠工资的确无非(法)生存——体面地像一个小知识分子那样生存”。他们的伦理原则,无非是“己所不欲,广施于人”,远在一般人的道德底线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