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国会审议新反腐败法 犯罪可判30年监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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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2:47 人民网 |
人民网6月30日讯据委内瑞拉《最后消息报》报道,那些对国家的公共资产犯有腐败罪的人最多可判处30年的监禁和剥夺政治权利15年,这是反对腐败刑事组织法草案第5条的规定,该草案正由全国代表大会进行审议。 由第五共和国议员亚内斯提出的这项法律草案得到57名支持政府和反对政府的议员签名支持,共有54条,将进入一卖审议。法律草案认为,对公共资产的犯罪就是损害祖国的罪行,根据法律将受到严厉的惩处,任何人不能享有特权,任何其他措施不能修改、减轻或替代做出的处罚。法律草案认为,中高级公共官员利用其自身条件犯罪应给予严重的处罚,某些基础的公共企业或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的总裁或领导委员会的成员犯罪同样重罚。 法律草案提出建立一个反对腐败的刑事特别法律机构,一个高级刑事法庭、地区刑事法庭、初审法庭、总检察院和反腐败警察就在这个机构内行使职权。这个高级刑事法庭由9名大法官组成,他们根据最高法院组织法规定选举产生。其他的法庭由5名法官组成,他们由法官领导执行机构任命,同时还有6名公正律师。 关于反腐败警察,它将具有自治的特点和法人资格,有自己的资产和预算,独立办公。这些警察应当有良好的信誉,是律师,研究生毕业的优先录用,具体的选拔由共和国道德委员会进行。这些警察的制服上有明显的“反腐败”标识,其行动与反对腐败的总检察院进行协调,不必事先通知。 这项法律将取代原来的反腐败法,根据经济咨询办公室做出的预算估计,其支出将达到1891亿玻利瓦尔,占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0.084%。这些费用可建立最高法庭和刑事法庭的24处办公地点。(管彦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