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馅饼,后面是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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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3:19 信息时报 |
“斗地主比赛用美女当牌引争议,主办方称仅为吸引眼球,绝对没有任何亵渎女性的意思”(《成都商报》6月29日),在“美女经济”时代,这样的炒作手法实在是司空见惯了,虽然在手法上有其别出心裁之处(54张扑克牌由54名美女代替),但在总体的技术含量上没有什么提高。女同胞们也不必愤愤不平,发出“简直是把女人当玩物”的激愤之辞,人家策划方正巴不得大家拍板砖、喷口水呢,太把这当回事反而便宜了他们。 治理“不把人民当人看” 北京一名交警在调停一起本地村民驾三轮车轧伤外地来京男童事件时遭数百人围困,据当事人家属称是因为警察在处理的过程中说:“你们这些外地小孩在马路上被轧死就像轧死一条狗!”(《京华时报》6月29日)究竟是事实如此,还是当事人家属在捏造事实、制造事端?是非曲直仍未最后确定。但网友的反应却普遍倾向于相信是交警出言不逊,反映了老百姓对败坏广大公安干警整体形象的一小撮“老鼠屎”的极度痛恨。 如果这名交警真的说出这样的话,不仅让人领略首善之地的执法者的“大气魄”,其“外地小孩如同狗”的论断更是令小民胆寒。在豪言的背后,也绝不会仅仅是说错了一句话而已,其骨子里就透着歧视外地人以及漠视人的生命与权利的气息。 警察作为执法者,理应用理性公正、人性化的态度,在行使职责的过程中,充分地尊重和保障人的权利和尊严。记得任长霞入选“2004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时,给她的评语是“面对黑恶势力,她拍案而起,面对平民百姓,她柔情似水”。一个弱女子能赢得百姓的爱戴,正是因为在她的心里有对百姓最虔诚的尊重!而个别警察却反其道而行之,依仗那身虎皮就嚣张跋扈,把“人民警察”前面的两个字抛到九霄云外了,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甚至普通的民众的权利不屑一顾,肆意践踏当事人尊严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虽然他们不把人民当人看,但人民却不能自降身份把他们当畜牲看待,不过放心,还是有办法治他们的———日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侮辱当事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华社6月27日)。 免费午餐可能食物中毒 “广电总局拟全国免费发机顶盒,催生数字电视市场”(《第一财经日报》6月28日),天上掉这么大一个馅饼,老百姓都被砸得有点晕晕乎乎的了。有免费的午餐吃当然好,可我担心吃下去会不会导致食物中毒。 首先,进行电视节目运营应该属于市场商业行为,广电总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干预市场、插手消费者的选择,其法理依据何在?这种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是否有越位嫌疑?免费发机顶盒是先下套,下一步估计是逐步全面停止模拟广播电视的播出,到时广大用户就成了砧板上的肉。把你套牢了之后再提高开户费、月租费,你要么接受“霸王条款”乖乖交钱,要么连电视雪花点都没得看只能干瞪眼。 广电总局自称制定《我国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时,“结合了我国国情和有线电视的实际情况”,可你考察过中国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吗?娱乐消费是建立在物质收入的基础之上的,好多人连电视都没得看,谈何数字化?现有的有线电视资源完全可以满足大众的需求,何必强行推广超前消费?如果到时的数字电视节目重复、无新意,老百姓有必要为多看几个无太多新意的节目多花钱吗?这样做对整个社会有多大的效用?中国有个成语叫揠苗助长,广电总局还是不要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在另外一条新闻里,我们看到了广电总局确定的数字电视转换的24字方针,分别是“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北方网6月27日)。其中的“群众认可”就很值得怀疑,推广数字电视经过广泛协商,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吗?拜托广电总局的领导们,把自己制定的方针的内涵先吃透了,再来讨论如何具体实施吧。(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