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上午提出对企业发卡设“门槛”——想发券发卡?先交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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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4:02 新民晚报 |
9:30 上海 思考乐书局在沪3家门店今起暂时“谢客”后,不少手持思考乐书店购书券和优惠卡的消费者非常担心手中的券、卡成废纸一张。尽管思考乐书局方面称市民手中购书券不会作废,等3家门店重新开业后还可继续使用,但这是否已侵犯消费者权益?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上午9时30分表示,类似消费者提前支付费用后经营者关门的现象近期屡次发生。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这是经营者的违约行为,无法兑现其承诺的服务。出现这种违约有两个可能,一种情况是经营者经营不善,也不排除有些经营者故意卷款潜逃的可能,如最近消费者投诉热线曾接到投诉,消费者在某美容院购买美容卡后,第二天上午就发现这家美容院已关门大吉。目前,类似预付款消费的现象,在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普遍存在。 赵皎黎认为,对于发卡企业,有关部门应该设立准入门槛,在交付保证金的情况下才允许发卡。同时市消保委再次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付款消费卡时一定要谨慎。当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报记者薛慧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