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批新规明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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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4:1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涉及最低工资、看病收费、农民工商登记、买房等本报综合消息明天开始,我省一系列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涉及最低工资、看病收费、买房等问题。 患者可拒付乱收费项目 今年7月1日起,我省设区市及以下非营利医疗机构都必须按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库管理软件(简称“价格库”)进行收费,“价格库”里没有的收费项目,患者可以拒付。 工商登记不受住地限制 省工商局《促进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意见》7月1日起执行。农民可不受其住所地的限制,就近选择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允许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注册资本(金)分别降至人民币3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3000元(非公司企业法人)等。 个人失信记录保留7年 我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着手收集在商业银行贷款及持有信用卡的自然人的信息,将于7月1日投入试运行,并在年底前与全国联网。信用信息从2004年的数据开始归集,个人失信记录将在数据库中保留7年。包括身份识别信息、贷款信息、信用卡信息等。 鼓励个人举报“小金库” 《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赋予财政部门查处手段,紧盯相关部门“花钱”。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财政资金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财政等部门对举报的涉嫌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货物进出口可就近报关 7月1日起,“就近报关、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在全省推行。福州关区辖内的福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和厦门海关辖内的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地的进出口企业无论从上述哪个口岸进出口货物,均可直接选择就近的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明日实施的新规还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冷冻饮品要贴QS标志、实名制购房及网上备案制、入境检疫新模式等。(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