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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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4:59 大众网-农村大众 |
1、一读者问:村支书打人致轻伤,2004年7月起诉,法院开过三次庭,至今未判决,请问,法院拖着不判我们该怎么办? 答复:村支书打人致轻伤,应当构成刑事犯罪。也就是说你们的这个案子应当是刑事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种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在20日内审结。法院拖着不判,你可以向法院领导反映,也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反映。 2、一读者问:妹妹在天津一韩资企业打工时,与一韩国男子恋爱,现准备结婚。请问,需要怎样办理结婚手续?如果想去韩国定居,该开什么证明办什么手续? 答复: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至于到韩国定居需要的手续,要看韩国的法律规定,我们作为中国的律师不便解释韩国的法律。 3、一读者问:在上一轮土地承包中,我们家将部分土地转让给他们耕种。在二轮承包中,村里就只给我家保留了我们自己耕种的那部分土地,转让出去的承包给了转让我家土地的人。请问,村里的做法对吗? 答复: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但是承包期满后再进行第二轮承包仍然有权承包土地。你这种情况应当说还不是放弃承包权,而是承包户之间的土地流转,村委会无权干涉,更没有理由将本应你家承包的土地承包给别人。 (法律热线由山东省鹏飞律师事务所常海峰(13964078885)解答,律师解答,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