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明起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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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6:1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本报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粤委办[2005]37号)文件精神,市委办、市府办近日发出通知,从2005年7月1日起,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高等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报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