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7月1日起10类食品要亮“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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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7:12 人民网 |
人民网宁波6月30日电宁波市质监局昨天对2005年7月1日后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据悉,10类食品是自2004年1月1日起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销售后,宁波第二批纳入无证查处范围的食品。 根据部署,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宁波各级质监部门将对超市、商场10类食品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经销企业按规定销售。9月1日起,质监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的10类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对7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从2005年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该10类食品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据介绍,宁波市共有纳入市场准入管理范围的10类食品生产企业220家。截至目前,已取得QS认证的67家,还有88家已审报取证,正等待受理结果。其他占总数3成的相关企业尚未申报取证。对现在掌握的未提出申请的企业,质监部门将逐个检查核实,没有取证的,将责令其停止生产。(宁文何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