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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7月1日起10类食品无证生产销售将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7:32 人民网

  人民网济南30日讯 记者宋光茂王申占报道记者从山东省质检总局获悉,自2005年7月1日起,凡无证生产销售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等10大类食品的将被依法查处。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对无证生产销售以上10类食品的单位,应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指导现有10类食品生产企业抓紧申请取证。严格发证条件,确保发证质量。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指导帮助企业整改,但不允许无证生产。从7月1日起,以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为起点,从城市向农村分层次的组织开展无证查处工作,时间截止到2005年底,确保所在辖区内的城镇基本遏止10类食品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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