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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撞死路人 逃逸司机一审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7:4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国华通讯员灿明远典

  本报讯酒后驾车连撞两人,昨日,经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高某以交通肇事罪,被芗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今年元月23日20时许,当伴郎的高某在喝完喜酒后,驾着新郎陈某的别克轿车,载陈的堂弟外出兜风,当不胜酒力的高某驾车至漳州市区新浦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时,将行人王某(男,37岁,安徽人)撞倒,惹下车祸的高某并没有停车施救,而是驾车逃逸,但由于慌张,在逃出百米后又将相对方向的一骑摩托车者郭某连人带车撞倒,再次肇事的高某还是没停车,而是将车直接开回南靖县其家中。

  被撞的王某因重度颅脑挫伤而死亡。次日凌晨4时高某在家中被抓获。经交警部门认定,高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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