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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审批项目公众可参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9:06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李伟)

  记者昨日从卢湾区环保局获悉,由于近期拟建的敏感性项目增多,卢湾区环保局建立环保审批公众参与机制。

  卢湾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今后在居民住宅区、人群密集区拟建的敏感项目,将通过事先公示拟建项目的建设情况、建立意见沟通热线、召开协调会等方式,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维护公众对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据悉,并非所有环保项目审批都需公众参与,仅限于公众关注度较大的敏感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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