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不登记被罚50元 两个月300多人违反出租屋管理规定被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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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09:29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刘佳通讯员李蔚光张毅涛)在昨日广州警方召开的出租屋治安管理当场处罚工作现场会上,警方称,两个月来,已有300多名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当场处罚。 今年4月,外地人唐某在白云区租住了一间房屋,因未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当地民警多次上门催促办理未果,唐某被当场处罚50元。 警方表示,4月1日起,广州启用管理租房行为和流动人员新规,对出租房屋不签订治安责任书、流动人员租屋不申报户口登记等8类违反规定的行为,开始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下半年还将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当场处罚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