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数和年限决定晚年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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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1:22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记者江芬芬 【金陵晚报报道】 缴纳养老保险基数高低和缴费年限是否连续都直接关系参保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具体说来,养老金由基础性养老金、账户性养老金以及调节金组成。基础性养老金=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账户性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995年底前推算储存额)/120,调节金=(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1998年6月底缴费年限)/全部年限(含1998年7月以后未缴费年限)。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失业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其中,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中的女工人仍为50周岁。并且,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1998年7月1日以后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编辑 田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