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今起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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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1:28 兰州晨报 |
重点清理“搭车收费” 本报讯(记者刘凤宇)从7月1日开始,兰州市将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原则上不收费”制度,开展为期3个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大清理。 这次清理工作的主要范围是市直各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性收费项目。清理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7月份为第一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对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全面摸清底数,确定清理项目;8月份为第二阶段,兰州市清理办将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9月份为第三阶段,进行总结验收。“搭车收费”为重点 清理工作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阳光工程”原则,要全面摸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底子,规范收费行为和标准,重点解决一些部门和单位在履行管理职能时乱收费、利用审批和执法权“搭车收费”以及越权设定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行政许可法》为依据清理工作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财政部门不得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