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标准成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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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2:05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孟为)针对7月5日即将听证的《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代表昨天向《办法》的申请方市发改委和市建委提出质询,收费项目和标准成为代表关注的焦点。 昨天,部分听证代表走访北苑家园、花家地小区、望京A4小区,听取居民和物业公司意见和建议。房山区碧桂园小区的业主代表李志远表示,“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价格。所有的物业收费价格都应细化,如公摊面积的具体划分、究竟每一项收费的标准是多少,都应公示。”采访中,不少消费者代表都提出,现在很多小区收费随意性很大,一些小区公共设施界限不清,比如小区里、街道上的路灯,在什么范围内算是公共设施?电费谁交?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很多物业公司都把电费、水费等作为代收项目,但有些业主拒交,物业公司只好垫付这些费用。如果他们长期不交,势必会影响到物业的服务质量,进而引起纠纷。”物业公司代表银达物业的狄尚志表示,物业服务之外的一些收费项目,增加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摩擦,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过多收费项目。 另外,针对有些人提出听证会消费者代表是否太少的问题,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按照《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举行听证会需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听证会代表构成消费者、经营者和专家各占三分之一。其中专家代表由市发改委从代表库中随机抽取,消费者代表主要由市消协推荐、经营者代表由申请方以及行业协会推荐。由于这次物业收费与老百姓关系密切,所以听证会特别增加了4名消费者代表,消费者代表达到11名。 网络编辑:张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