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有意见尽管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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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2:4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胡晓新通讯员金万贯陈耘 宁波晚报讯从今天起,市民如果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及费用收取使用情况有意见,可以致信市审计局直属审计处(解放北路91号),也可以登录宁波市审计局网站(www.shenji.nb.gov.cn)在“局长信箱”中留言。市审计局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及费用收取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已正式开始。 本次调查范围主要是老三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2004年收费使用情况。主要内容有: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护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和共有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停车费的收取使用情况;绿化养护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