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合同贴花不代表完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3:28 龙虎网

  【龙虎网讯】最近,某单位在接受税务检查时,被发现部分应税合同虽已贴印花税票,但未进行划销,税务部门对该单位进行了处罚,该单位会计很不理解,认为合同贴了花就应该算完税了。

  税务部门解释,根据印花税的有关规定,印花税的一般纳税方法通常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完成纳税义务。仅购买了印花税票,还不算完成了整个纳税程序。纳税人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合同、账簿或权利许可证照后,应立即进行盖章或划线注销,划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这样才算真正完成了纳税义务。而对未划销的合同,税务机关可以处以未划销金额1~3倍的罚款。因此,已贴印花税票并未完成纳税义务,只有划销后才算真正完税。

  作者:陈小林 钱晓敏

  (来源:现代快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