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废品回收经营势在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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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3:48 信息时报 |
广州新港东路会展中心公交站、琶洲公交站站场设施,一个月内被破坏5次,近日更被人“开肠破肚”,偷得只剩下框架、凳子和顶棚,公交公司无奈考虑使用其它材料代替钢铁材料(《信息时报》昨日A13版)。这样的偷盗屡见不鲜,相信不少读者已看得有点麻木,公安局也曾向市民征集防治良策(见《信息时报》6月16日A09版),可见贼仔的猖獗难治。 盗贼窃偷财物主要是为了变卖牟利,从电缆电线、水表电表到学校牌匾、垃圾箱筒、桥梁支架、车站设施等,都是易于变卖的“热货”,货品的“出路”主要是遍布社区的废品收购站。笔者因此以为,出台规章规范废品收购行为,堵住销赃渠道,应是防治偷盗的一大良策。 买赃和销赃是同样的犯罪行为,对上述那些钢铁铜铝制品和电表水电之类,废品站凭常识也应当知道是打砸偷盗物品,至少也应该打个问号,只是他们出于赚钱目的而罔顾公共利益而已。因此,对知赃买赃的废品站给以没收赃物和罚款、吊销执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是依法办事而不是什么新规新政,对此不问不闻、放任自流反而会有有法不依的嫌疑。 值得提出的是,目前设在社区的不少废品收购站,多有“街道”背景,这大概助长了他们的知赃买赃。由此看来,打击知赃买赃的废品站,也有如何打破保护伞的问题,而鉴于知赃买赃较为普遍,出台一部规范废品收购行为的规章,就显得很有必要。对废品站的收购程序、禁买目录、协助社会治安的责任与义务,以及表彰、惩处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不但可慑制知赃买赃行为,也有利于执法操作的明朗化和具体化。 斩断往废品站销赃的非法渠道,好比釜底抽薪,偷窃罪案可望大大减少。广州政府鉴于社会治安与商业罪案多发,许多与房屋出租不当有关,而出台出租屋管理条例后很快就初见成效,相关案件如今已有所抑制和减少。打击偷盗变卖公共设施行为,可从这里得到启发,而且,废品收购管理比起出租屋管理,要简单和容易得多。(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