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台女被淫贼强逼发生性关系 跪地苦求逃过一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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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4:0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7月1日电据南京日报报道,两男子到娱乐中心唱歌,并叫了坐台女助兴。唱完歌后,两人兽性大发,将坐台女强行带到租住屋欲实施强奸。在遭到其中一名男子强奸后,坐台女跪地苦苦哀求,终于使得另一男子“良心发现”,放过了她。 今年20岁的王强(化名)家住下关区,在江宁一个工程队打零工。在此期间,他结识了同在一个工程队打工的江宁人王圣明,两人关系很不错。 去年12月1日晚,王圣明带着王强在江宁区一家娱乐中心开包间唱歌,并付了100块钱叫了娱乐中心的坐台女张兰(化名)坐陪。他们3人从晚上一直唱到次日凌晨。看时间不早,张兰提出自己要先走。 听说张兰要走,王圣明突然一把拉住了她,要求发生关系,但张兰没有同意。王圣明认为张兰不过是装装样子,便强行将她带到了东山镇的自己租住的房子,并把她拖进卧室,实施了强奸。当张兰跌跌撞撞地走出卧室时,早已红了眼的王强又将其按倒在地,并欲将她拖进卧室奸淫。 吓坏了的张兰见状,跪在地上,拼命朝王强磕头,求他放过自己。在张兰的苦苦哀求下,王强“良心发现”,放张兰走了。张兰跑出门后立即报警,王圣明和王强因涉嫌强奸随即被抓。 检方认为,王强是初犯,且在犯罪过程中,因被害人极力哀求,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应该依法减轻处罚。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处王圣明有期徒刑5年,王强有期徒刑2年。(陆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