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车位合同延至7月中旬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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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4:12 北京晨报 |
网民意见多 晨报讯(记者朱烁)由于时间仓促,反馈意见过多,原定6月底出台的《北京市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和《北京市现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将延期到7月中旬公布。 据介绍,《北京市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后,收到大量反馈。市工商局和市建委认为,原计划在公示截止期10日后定稿显得过于仓促,所以决定适当推迟定稿的出台时间。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各方面反馈的焦点集中在《北京市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有的网友认为地下停车位不能买卖,这是对合同的误解。不是所有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都可以买卖,《北京市机动车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所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取得地下停车位预售许可的合法交易行为。网友质疑的没有取得许可不能进行买卖的车位不是商品,不在合同使用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