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行该由谁管》续:兴庆区城管局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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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5:26 宁夏日报 |
本报讯 (记者张慈丽)6月1日,本报以《多头执法令经营户难以招架银川洗车行到底该由谁管》为题,报道了银川市兴庆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以香港商人王大齐所开洗车行违反了《银川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条例》为由,对其处以600元罚款,并要求其交纳1000元办理洗车证。文章见报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日前,此事又有了新进展。 据了解,银川市兴庆区城管局对王大齐进行罚款后,王大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6月15日,银川市城管局下发了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明确提出:被申请人兴庆区城管局当场作出600元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条款错误,执法程序违法。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对被申请人今年5月11日作出的当场处罚依法予以撤消;申请人请求撤消被申请人口头作出的交纳1000元办理洗车证的决定,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6月29日,王大齐拿到了兴庆区城管局退还的600元罚款。他说:“我来银川投资做生意,遇到了这样的风波,现在事情圆满解决了,很高兴。”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