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王胜明:物权法是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5:4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今天下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发布会山说,物权法不是物业管理法,物权法是一部保障安居乐业的法,是一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

  王胜明说,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是有关系,但是物业管理只占物权法当中很小的一部分。物权法和物业管理当中都有一个“物”字,但是两个“物”字的含义不同。物权法当中的“物”主要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包括耕地、草原、滩涂、矿产等自然资源,也包括道路、通讯、电力、天然气等基础设施,还包括住房、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等建筑物。老百姓居住,工厂盖房都是不动产。动产的概念也非常宽,比如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各种工厂的机器设备,家里的家具、身上穿的衣服、手上带的手机都是动产的范围。

  物权,简单来讲就是对物的权利。什么叫做“物”?主要指动产和不动产。物权法要回答三个问题。第一,“物”是谁的。这个东西是谁的?第二,对这个物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其他的人负有什么样的义务?法律要讲权利和义务关系,我有什么权利?反过来,别人对这个物有什么样的义务。第三,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的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物权法(草案)200多条,但是通篇都是在回答以上的三个问题。

  物权法有什么作用?这个问题可以从多种角度来回答。第一,定纷止争。通过对物的归属,加强对物的保护,达到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第二,促进物尽其用。物权法通过规范物权人有哪些权利负有哪些义务,为权利人充分利用财产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它鼓励权利人创造财富、积累财富。

  王胜明说,物权法是一部保障安居乐业的法,是一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法。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