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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员工以个人名义购房骗贷 三个月欠下千万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7:02 新华网

  指使员工以个人名义收购二手房,在支付了首期房款拿到产权后,再从银行申请高额贷款,但这笔贷款并不是用来付清房款,而是截留用作公司和个人开销。一房产中介公司用这种“向上骗贷、向下骗房”的“资本运作”方式,短短3个多月里骗取房产10余套,涉及银行贷款上千万元。然而,纸包不住火,由于“资金链”断裂,事情被“抖”了出来。昨天,徐汇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房产中介自买自卖

  这一系列的案件都由一家名为康平的房产公司一手炮制,公司经理刘某让自己的员工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二手房,然后向银行高额贷款,但只支付给售房人首期的房款,其余的钱款却进了公司的腰包,公司用这样的手法进行“资金流动和积累”。在短短3个多月里骗得房产10套,涉及银行贷款上千万元。

  之后,售房人向员工催讨房款,然而,作为员工,钱都被公司收去了,他们哪来如此巨额的钱款来支付,于是,他们便一一成为了被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员工们都败诉了,由于无力归还巨额房款,败诉的员工们几乎陷入绝境。

  员工们意识到骗局之后,立即向警方报案,2004年7月20日,警方伏击在刘某康平路办公地,将其抓获。

  员工售房人齐控诉

  昨天庭审,一些被骗房款的受害人以及原康平公司的员工都参加了,一些受害人说:“这些钱都是我们的辛苦钱,现在我们房子没了,而且房款还不见得能追回来,房财两失,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我们该怎么办?”

  原房产公司的员工也是一肚子苦水,“我现在身上还背负着几十万元的欠款,老板没钱给我,我倾家荡产也赔不起。”

  康平公司经理刘某却认为,他这样的方式能使公司盈利,但这些所谓的盈利到哪里去了?

  为了骗贷签合同

  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了解到此案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

  首先,作为民事诉讼,法院均认定康平公司员工与受害人签定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然而,这些有效的合同却被公安部门认定为合同诈骗,有效的合同怎么会突然变成了无效的诈骗合同呢?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康平公司员工贷款购买的这些房产并非用作自己住,而主要原因是为了骗取高额的贷款,这些贷款也不是归还给出售方,而是直接成为了公司的流动资金,由此得出,签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骗贷。

  记者手记

  前段时日,二手房的房价不正常与有些房产公司的行为不无干系,为了骗取高额的贷款,房产公司将房屋的价值肆意估高,其程度在30%至50%不等,这样一来,对整个房产市场的价格走向都产生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冲击了原本正常的价格体系。

  康平公司的行为虽然只是一个个案,却折射出二手房交易存在的漏洞和相关监督制约机制的缺陷,与此同时,银行贷款审查的疏忽和员工法律意识的淡薄也不禁让人深思。(范献丰制图邬思蓓)(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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