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乌鲁木齐市建筑物将挂"节能标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8:20 乌鲁木齐晚报 |
今后,乌鲁木齐市的住房将和冰箱、空调一样,具有“节能标识”市民可根据不同的″节能星级″有选择地购房。昨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 乌鲁木齐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恒解释说,今后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和实行节能的新建筑,均可以在建筑物显要位置挂牌表明“身份”,哈尔滨已经在部分建筑中进行了试点,结果表明,这样的房子老百姓很认可,相反没有节能挂牌的住房销售明显受阻。 此前,乌鲁木齐市已经出台规定,要求所有的新建建筑必须达到节能50%的标准。 同时,《条例》也规定,违反节能标准的行为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和节能技术要求,降低节能质量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条例》还将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经审查批准后颁布施行。 建筑节能:指在建筑活动中,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技术、材料,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系统效率,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刘淑玲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