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区情介绍 毛泽东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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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8:20 乌鲁木齐晚报 |
1963年9月27日,毛泽东在北京约请周恩来、杨成武、王恩茂等人,讨论新疆出现的问题,对新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他强调新疆地区要经常注意了解边境情况,加强边境地区反颠覆斗争。在毛泽东对新疆工作的指示中,最突出的是要做好新疆的经济工作。他指出:“在新疆,第一,要做好经济工作。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要有积累,但积累不能过多;粮食要征购,但任务不能过重,征购不能过头。要减轻人民的负担,改善人民的生活”。毛泽东还特别指出:“新疆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不仅要比国民党时期好,而且要比苏联好。”一再嘱托:“要在生产发展、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改善的基础上,加上政治挂帅,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注意搞好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团结”。 毛泽东关于新疆工作的指示,虽然是针对当时新疆发生的“伊塔事件”及其所暴露的问题而讲的,带有那个时期的明显痕迹,但他坚持了实事求是,从新疆的实际出发,准确地阐明了民族团结与边防巩固的关系,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改善的关系,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对新疆工作提出了总体上的战略要求,为确定新疆以后的工作方针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了贯彻毛泽东的指示,自治区党委于1963年11月召开了工作会议。会议主要抓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做好经济工作,认为做好经济工作的关键是要抓好自治区的农牧业生产。会议确定了自治区1964年农牧业生产的各项指标,同时也提出了过渡阶段(1963年-1965年)和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年-1970年)时期自治区发展经济的奋斗目标;一个是加强政治挂帅,加强民族团结,会议强调加强各族人民的团结。同时,自治区党委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如加强了汉族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双语学习,对进疆汉族青壮年及家属进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等。按照毛泽东对新疆工作的指示,到1965年新疆国民经济胜利结束了调整,转向全面发展。1965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4.38亿元(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比1957年增长132.5%,其中农业总产值12亿元,比1957年增长98%;工业总产值12.38亿元,比1957年增长179.5%。 40多年来,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执行毛泽东这一指示,已成为了自治区党委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重要指导思想,最终形成了稳定和发展是新疆工作的时代主题的认识。毛泽东提出的“农业、畜牧业、工业要一年比一年发展,经济要一年比一年繁荣,人民生活要一年比一年改善”,已经成为新疆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目标。(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供稿):(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