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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可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共赢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23:29 新华网

  新华社南京7月1日电(记者姜涛)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7月1日出席江苏省上市公司工作会议时说,股权分置问题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问题,它的解决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了共赢的机会,将对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乃至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证监会将陆续出台相关措施鼓励公司参与改革。

  尚福林指出,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不仅是实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一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股权市场化动态估值,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二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促进股权合理流动,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推动上市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促进上市做优做强;三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上市公司将获得更加公平的资产估值,为上市公司进军国际市场拓展更大的盈利空间开辟道路;四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上市公司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一方面,形成更为规范的管理层激励机制,加强市场对管理层的行为约束;另一方面,促进管理层注重诚信声誉,防止短期行为,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五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开展金融创新。

  尚福林要求,在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上市公司要遵循市场规律,从有利于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着眼,认真研究改革方案,加强同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充分考虑公众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对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上市公司,要将股权分置改革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解决不利于公司发展的大股东占用资金、资产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方案制订的过程中,上市公司要采取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使方案的制订具有广泛的股东基础、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各证监局要充分发挥贴近公司、贴近政府的优势、做好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对上市公司及时给予政策指导。要通过沟通协调和有效监管,保障股权分置改革过程符合“三公”原则,依法维护改革的正常秩序。保荐机构要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在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沟通协调中工作中,做好组织、引导、说明、解释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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