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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13岁女孩并把女友当人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1:56 新文化报

  本报四平讯(记者 黄维冬松)“你们要是硬闯,我就杀了她!”6月23日22时许,在四平市海丰大街附近一平房内,一名男子把刀架在女友的脖子上,透过玻璃窗向外面的民警叫嚣。经过谈判专家及其哥哥3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该男子终于放下武器,人质成功获救。

  恶行:一天内强暴小女孩4次

  26岁的张海江是山门镇大洼村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刑5年,又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3年。出狱后,张终日无所事事,经常到山门镇某中学帮“哥们儿”打架,一来二去结识了学生田某(化名)。

  4月29日晚,张海江酒后独自一人在山门镇闲逛。在一烧烤店门前,他看到两名女学生在买肉串,其中一人正是田某的女朋友芳芳(化名)。见不满14周岁的芳芳长得漂亮,张遂上前调戏,两名女生不敢吱声,转身就走。张追上去拉住芳芳要和她处“对象”,芳芳不同意,张抬手就打了她一个耳光。挣脱不了的芳芳向女同学使眼色,暗示她去叫人。几分钟后,同学带人追来,见是张海江,大家没敢动手,转身散去。之后,芳芳被张海江强行拽到附近林场果园看果树人住的空屋内并遭强奸。

  施暴后,张打车将芳芳带到自己的暂住处,在那里又先后3次强行与芳芳发生关系。芳芳为早点摆脱魔爪,暗中将手表调快1小时,早7时(实际是6时),在她的要求下,张准其离开,随后,芳芳和家人到四平市公安局铁东区分局报案。

  拒捕:刀架在女友脖子上

  作案后,为防“意外”,张海江找到在四平市某大学读大二的女友一同出来租房,女友在毫不知情下与他同居,平日开销都由女方提供。

  6月23日晚,铁东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根据举报找到张的住处。当时,张和女友正在床上闲聊,见有民警赶到,张一把抱住女友,从枕头下抽出一把匕首,刀尖指着女友颈部,威胁民警,靠近他他就杀人。

  弃刀:谈判专家苦劝3个多小时

  为保障人质安全,铁东区公安分局首席谈判专家、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张振军亲自出马,对其进行规劝:“你犯不着做过激的事,你得为自己和女朋友想……”2个小时后,张情绪稳定下来,但匕首仍指着女友颈部。

  6月24日零时,张称想见哥哥,民警立即将其哥哥带来,在谈判专家及其哥哥的劝说下,张心态渐渐平和,表示要和女友谈谈。他先在女友耳边轻声回忆了两人间的往事,然后告诉女友:“我把别人强奸了,我对不起你。”1时许,张放开女友,把匕首从屋里丢出来,被警方带走。

  案中案:参与盗窃总价3万余元

  经审,张海江还曾盗窃钢模板。2004年8月至今,山门镇多家企业先后被盗,丢失钢筋、钢模板等物资总价值3万余元,经查,张曾多次参与此案。昨日,记者从铁东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张海江已被刑拘。(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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