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行李物品要书面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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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03:0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据新华社电 记者1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了解到,自2005年7月1日起,我国在航空口岸实行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书面申报制度。实行这项制度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健康检疫申明卡》开始使用新版本,凡携带有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的入境旅客均应按照规定填写《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这项制度是为了规范进出境旅客申报,加强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生物安全。 |